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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發展及生活質素委員會 (2005年11月15日 至 2007年6月30日)

職權範圍

  • 就社會發展的路向和策略,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,以提高香港的生活質素,包括和諧社會、環境及健康、教育及公共福利、交通、藝術及文化、人口等課題等;及
  • 就具有策略意義的主要社會發展課題進行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