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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发展及生活质素委员会 (2005年11月15日 至 2007年6月30日)

职权范围

  • 就社会发展的路向和策略,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,以提高香港的生活质素,包括和谐社会、环境及健康、教育及公共福利、交通、艺术及文化、人口等课题等;及
  • 就具有策略意义的主要社会发展课题进行研究。